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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營口市各類市場主體報送和公示2021年度報告的通告 |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應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以下簡稱公示系統,網址:http://ln.gsxt.gov.cn/),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并公示2021年度報告,履行年報義務。 一、年報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2021年度年報時間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二、年報方式 1.網上填報。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ln.gsxt.gov.cn/),逐項如實填報。 2.紙質填報。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要通過網上填報。不具備網上填報條件的,可以持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市場監管分局領取《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表》,逐項如實填寫后,提交給所在地市場監管所。 通過公示系統在線填報年報信息,公示系統默認為企業聯絡員手機驗證方式登錄,不收取任何費用;2021年度新辦市場主體尚未注冊聯絡員或聯絡員發生變更的,在線重新注冊后即刻生效。公示系統同時提供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方式,具體操作詳見頁面提示。 三、年報內容 市場主體登錄公示系統“企業信息填報”模塊后,自動識別類型及加載年報內容,按照步驟和提示操作即可。 1.所有市場主體需填報“辦理使用登記特種設備總臺(套)數、檢驗有效期內特種設備總臺(套)數”數據項。 2.疫苗生產企業、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企業需填報相關許可信息。 3.大型企業需填報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年報信息。對已履行支付義務的大型企業,允許 6 月 30 日后修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 4.按照“多報合一”有關工作要求,海關監管企業應填報海關年報內容;外商投資企業(機構)需填報商務主管部門和外匯管理部門年報事項。 四、逾期未年報的處理 未按時年報的市場主體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標記為異常狀態,記于市場主體名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并面臨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比如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失信市場主體會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逾期未年報的企業,將被作為“休眠企業”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在2022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作為重點抽查檢查對象。對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長期休眠的公司制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可以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五、信用修復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和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在補報年報后,填寫《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附件1)或《個體工商戶恢復正常狀態申請表》(附件2),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恢復為正常狀態)。 六、年報內容的修改 2022年6月30日前,市場主體可以對已報送公示的2021年度年報信息進行修改;修改2021年度以外的其他年度年報信息,以及7月1日之后修改2021年度年報信息的,需要填寫《企業年報信息修改申請表》(附件3),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修改。年報信息修改前后的內容由公示系統記錄并公示。 七、年報信息的抽查 市場主體向社會及時公示年報信息,對年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都會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市場主體作為公示信息檢查對象,檢查公示信息真實性,發現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對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企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八、 注意事項 1.企業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2.填報信息用于公示,須慎重填報。 3.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4.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公示的信息依法開展抽查或者根據舉報進行核查,企業應當配合,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涉及年報及其他信息公示的有關問題,不明事宜請根據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和業務內容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年報業務咨詢電話
附件:1.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2.個體工商戶恢復正常狀態申請表
3.企業年報信息修改申請表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營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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